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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事代理(单位委托)需要的材料
来源:作者:时间:2016-07-27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代理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

  5.提供委托存档人员名册(含原档案存档地)

  

  办理非津人才进津(科技调入)需要的材料

  1.代理单位出具申请(内容包括:单位情况说明;引进人员情况说明;引进原因等)

  2.个人申请(内容包括:个人情况说明;单位情况说明;在本区工作发展的展望等)

  3.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

  4.《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三份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6.引进人员人事档案

  7.原籍具有跨省市人事调配权限的部门出具的(人才中心或大型国有企业人事部门)《同意调出函》

  8.天津市人社局调令

  9.天津市公安局《准予迁入证明》

  10.引进人员《户口迁移证》

  11.引进人员《工资转移证》

  12.引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照

  13.外省市开往天津市人社局的《人事关系介绍信》

  14.天津市公安局《准予落户证明》

  

  办理非津人才进津(应届高校毕业生)需要的材料

  1、代理单位出具申请(内容包括:单位情况说明;毕业生情况说明等);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3、劳动合同、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双外毕业生需提供当年《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一式二份;

  5、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一式三份(根据代理单位意愿签订);

  6、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7、户口页或落户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毕业生一寸彩照一张;

  9、毕业生本人档案。

  

  办理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需要的材料

  1.毕业证(须国家承认学历)、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照一张;

  2.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提供接收单位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推荐表毕业生,中心提供《接收函》;

  3.人事档案。

  

  办理人事档案、人事关系调出业务所需材料

  1、提交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单位商调函;

  2、单位委托存档:提供现委托存档单位的同意调出函及存档凭证;个人(单纯)委托存档提供《存档手册》或交费凭证; 

  3、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办理职称申报业务所需材料

  1、存档人员持存档证明;

  2、职称办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

  3、存档人员的学历证,申报相应职称所需的其他材料。

  

  办理户口借阅、转出业务所需材料

  1、办事人员持个人身份证及存档证明;

  2、根据本人实际需要办理户口借出或转出相关手续;

  3、本人应在自己允诺期限内归还户口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办理退休业务所需材料

  1、存档人员持存档证明;

  2、存档人员个人申请、户口本、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业务所需材料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存档手册》、《流动党员管理手册》;

  3、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