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受理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须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结婚证工本费9元 计价格【2001】523号
四、申请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身份证; 3、三张同版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五、流程图:
六、办理部门: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科
办理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睦安公寓3-1-201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期限:即日
承诺期限:即日
联系电话:28546128
监督电话:2854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