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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需携带的材料
来源:作者:时间:2016-10-20
  

  1、《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2、《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身份证》;

  4、《天津市城镇职工连续工龄审定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天津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及点工资情况单》;

  6、女职工办理退休,还需要携带职工本人《劳动合同》;

  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办理退休,还需携带《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

  8、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还需携带《劳动模范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审批表》;

  9、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表》;

  10、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还需携带《职工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