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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计生系统差额事业单位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公示
来源:区卫计委作者:区卫计委时间:2017-12-01
  
 根据《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差额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要求,现将区卫生计生系统差额事业单位老职工现住房认定结果及一次性住房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7121日至2017127日。干部职工在公示期内,认为本人或他人公示情况有误,可向区监察局、区房委办或区卫计委反映。公示期内,对住房认定结果出现异议,短期内又无法查实的,暂缓住房补贴的发放。

举报电话

区监察局:28390723         

区房改办:28395643

区卫计委:28392576

 

 

津南区卫计委

 

20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