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简介:区市容委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市容环境卫生和爱国卫生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能:
1.制订本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工作计划、管理标准;制订全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建筑景观、市政、公用、交通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窗口地区的有关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
参与监督全区特别是各镇政府所在地和开发区、居民住宅区、新扩建城镇道路、集贸市场等工程项目配套市容、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对沿街建筑立面式样、色调、排列及开设商业门脸进行审核、批准。
3.组织街道整修和夜景灯光的建设、管理,实施对街景立面、户外广告、外檐装饰的审批与管理,参与临时占道的审批和道路施工后验收。
4.制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检查、推动指导本区各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并依法严格管理。
5.管理区政府所在地(建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工作和两侧单位“门前三包”工作。
6.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监察管理。
7.负责本区内渣土、生活废弃物、无害工业垃圾的排放管理,指定与管理市内垃圾在本区的分流卸地。
8.组织、协调、监督全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做好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9.组织协调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10.组织协调开展全区性的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参与制定协调有关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