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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津南分局

关于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天津公安津南分局        发布时间:2017-12-13
  

胡金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治安联防站成立治安联防大队加强治安管理预防偷抢及刑事犯罪的建议》(143号)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胡金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设立治安联防站成立治安联防大队加强治安管理预防偷抢及刑事犯罪的建议》(143号)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自接到政府办提案科转来您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由分局政委李晖同志牵头,先后两次组织指挥室、法制办、警保处、社会治安防范支队、巡控办和津南交警支队等部门对您的提案进行研究,对您关心与关注我区治安问题和治安环境,理解与支持公安机关日常工作表示感谢,说明您作为一名企业的负责人,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积极履历着社会责任,值得尊敬和称赞。

一、关于车辆问题

不管是燃油汽车还是电动汽车,必须名列在国家发改委目录中,并且需要向交通港口局申请指标,上齐牌照、保险方能上路行驶。目前,我局现有的机动车指标,已全部被执法执勤车辆和公安特种车辆占用,且非特殊情况三年内不得增加。而提案中作为流动联防站的车辆,尽管大多时间处于固定状态,一旦上路行驶势必违反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此外,还涉及停车、违章、保险、驾驶员资格、交通事故等一系列问题。

二、关于人员问题

目前,公安机关可以招录使用的各类警务辅助人员,均系通过市局、分局委托北方人才市场,经过笔试、面试环节统一面向社会招录。近期招录的一批警辅人员,全部充实到社区警务工作中,以实现“一警两辅”的社区警务模式。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治安联防队,按照类别划分,应该属于群防群治力量,属综治部门牵头负责,公安机关负责指导检查。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平安社区”达标创建活动中,就是综治部门牵头实施,其中群防群治力量是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关于费用问题

目前,公安分局及其派出所机构日常全部费用支出均来源于区、镇两级财政。提案中提到的费用,归根结底还是由政府部门承担,至于由进步企业和社会力量承担能否实现还有待商榷,毕竟像胡委员具有强烈社会责任的企业和个人还是为数不多的。

四、关于装备问题

如果治安联防队伍能够组建,公安机关有能力也有责任去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装备的指导配备。

综上所述,建议由区综治部门牵头负责,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研究设立固定的治安联防站点,作为群防群治力量的一部分,统一招录、管理和使用治安联防队员,公安机关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天津公安津南分局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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