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信访是津南区信访办为畅通信访渠道,方便各界群众通过电子网络提出信访事项而开辟的栏目。在这里,您可以向津南区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也欢迎我办各项工作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信访人应根据自己的信访诉求,逐级向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区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提出,以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2、您所反映的问题如果属于国务院《信访条例》所规定的信访事项,信访办将为您保密并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
3、是否受理和办理结果将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并将办理结果答复您。
4、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本办不予受理。
5、填写者应该逐项填写表格中的内容,反映内容字数在1000字以内为宜,并至少留下一个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与您取得联系。
6、所填写内容表述务必简明、准确和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