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OA01A-0203-2017-04917 | 文 号: | 津南政办发〔2017〕42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办发;科技 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 附 加 码: | 00018472-7/2017-04917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 年 09 月 01 日 |
主 题 词: | |||
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实施意见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实施意见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47号),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津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开放协同和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先进制造和促进创新驱动为主攻方向,以严格保护和有效运用为重点,以能力提升和环境优化为基础,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作用明显的知识产权强区,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全面提升津南区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能力显著提升,保护和运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年专利授权量达4000件以上,有效专利达到600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250件,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600件,驰名商标达到12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60件,提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1.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加强津南区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协调工作机制,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整体联动效应。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纳入各街镇科技考核。围绕全区重大投入项目、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考评,将知识产权纳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内容指标,提高企业创新效率,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区国资委、区工业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2.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创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提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意识,推动知识产权对我区经济发展的贡献,提升我区综合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制定《津南区促进专利提升与保护的实施意见》,并将海河教育园区大专院校纳入我区知识产权体系,不断提升我区知识产权的综合水平。围绕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津南分园建设,结合产业定位和发展优势,鼓励园区建设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镇,引导园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结合园区特色产业开展专利导航,积极创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牵头,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1.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整合优化执法资源,统筹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深化“双打”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展览展会场所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将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规范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创新“互联网+”形态下新型版权监管手段,继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完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等重点领域的著作权监测监管。(区知识产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2.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维权援助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平台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推动企业及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加快推进各街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支持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司法局及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3.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食品、药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侵权假冒快速处理机制。加大宽带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高性能计算、移动智能终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助力行动,支撑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
1.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在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开展产业知识产权全球战略布局,引导产业创新发展。在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重点区域,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试点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产品示范基地。加强产业和区域品牌培育和运用,对商标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及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2.推动产业升级发展。围绕我区先进装备制造研发基地重点产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科学布局,支持引进国内外核心技术专利、品牌和著作权等,建设高端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一批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指南〉的通知》(工信厅科〔2016〕159号),探索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保护、风险分担、开放共享的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新模式。支持传统产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广大气污染物监测、脱硫脱硝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适用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修订,促进优势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区工业经委、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知识产权局、区商务委、区农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3.统筹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鼓励聚集引进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骨干企业、研发中心、大院大所等落户,鼓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携带可转化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创办企业,形成国内外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的聚集地。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密集、知识产权服务聚集的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推动特色小镇建设,形成区域特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区知识产权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4.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实施大企业、大集团知识产权带动战略,推进成套装备、管材加工等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财政专项资金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倾斜。在智能制造等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领域,支持杀手锏产品取得一批核心专利。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中小企业。(区知识产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工业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区财政局及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健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推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现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使用效益。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专利流转中心、专利运营公司,促进更多创新成果转化运用。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购买引进等多种途径,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组合。鼓励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支持构建重点领域专利池。(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科委配合)
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动商业银行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专业化水平。鼓励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拓展知识产权保险范围。(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配合)
3.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对接,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针对创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与服务配套。举办各类发明展和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为中小企业、青年学生等提供展示创新、创意、创造成果的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员工和在校大学生等创业。支持各类众创空间发展,完善针对创业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与服务配套。(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五)促进知识产权提质增量,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
1.提高专利质量。启动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专利链,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推进产学研知识产权合作,形成大批订单式发明专利。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试点示范工作中强化专利质量导向,将专利申请质量指标等纳入相关政策。完善专利扶持政策,突出质量导向。建立专利申请质量监测和反馈机制。(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牵头,区教育局及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2.培育知名商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品牌发展机制,加大重点产业商标培育力度。加大对民营企业商标支持力度,到2020年,全区民营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80%。制定企业商标管理指南,引导企业提高商标品牌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我区商标国际注册,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实施名品名牌培育工程,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充分利用好全市商标网络系统平台,推动监管执法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3.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知识产权创造。积极引导我区特色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鼓励和支持我区骨干企业建立种业基地,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创新,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植物新品种转化推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设和宣传普及,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区农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六)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升科技型企业市场竞争力。
1.培育知识产权企业梯队体系。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突破发展,深化企业专利“管理、申请、人员”零突破行动,培育并优化500家有专利的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依靠知识产权转型升级。推进收入过亿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发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争取打造一批“百件专利户”,培育一批核心技术竞争力强、品牌市场影响力大的知识产权骨干企业。支持领军企业打造知识产权优势,并鼓励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发挥知识产权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区工业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2.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支撑体系。以收入过亿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大力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和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协作,引导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支持重点企业牵头发挥知识产权联盟作用,鼓励企业将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发展优势。
1.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低成本、便捷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动搭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组织知识产权项目和金融机构对接活动。提升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助力初创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利用“互联网+”等新手段,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试点示范。鼓励发展版权集体性组织、版权保护行业协会、商标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工业经委配合)
2.推进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与经济、法律、科技、产业运行等其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区知识产权局、区工业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农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八)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体系建设,为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保障。
1.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全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用人单位从国内外一流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知名事务所引进或聘用知识产权高端专业人才。鼓励海河教育园区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2.提升知识产权人才水平。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力度。推动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我区党校培训和选学内容,加大对领导干部、企业家和各类创新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大讲堂”活动,鼓励各类机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学术交流。建设知识产权智库,开展知识产权重点问题研究。(区知识产权局、区教育局、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九)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1.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丰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形式,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图书和版权日、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科技活动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多层次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广泛宣传我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教育局、区工业经委、区商务委、区科协及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2.加强知识产权教育推广。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普法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科普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等活动。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支持企业、高校及社会机构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沙龙、论坛等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影响力。广泛开展全区性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活动,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区知识产权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科委、区科协及各街镇、开发区管委会、长青办事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配合)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任务落实。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有效落实。(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加强财力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相互衔接协调,区财政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各项规划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区财政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政策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文化政策等的合理衔接,健全我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督考核。
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区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017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