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OA01A-0203-2017-05370 | 文 号: | 津南政办发〔2017〕48号 |
主题分类: | 区政办发 | 附 加 码: | 00018472-7/2017-05370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 年 09 月 19 日 |
主 题 词: | |||
名 称: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
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决策部署,破解制约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制度创新和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8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天津市“一基地三区”的定位,按照津南区“一主三副”的城镇布局和“两横一纵”的产业布局,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促进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互动、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协调互动。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存量优化升级,引领增量高端发展,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特色发展、优化服务和底线思维的原则,以主动解决阻碍新动能释放、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突出矛盾为主攻方向,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和制度保障环境。
1.坚持改革引领。坚持从供给侧突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活市场机制,放宽政策限制,主动改变不适宜的监管理念、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加快科技、经济、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一批具有津南特色、切实可行、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打破新主体进入市场的制度瓶颈,扩大群众就业和创造财富新空间。
2.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使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协调,激发全区全面创新活力。注重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加快构建激发创新活力、推广创新成果、支持业态创新的体制机制,以更大的力度促进知识和智力资源尽快实现经济价值,加快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新格局。
3.坚持特色发展。坚持特色发展、错位发展,立足津南实际,向特色优势要竞争力。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逐步形成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智慧产业高端商务服务以及文化旅游并举的优势产业布局。努力在发展先进制造经济、分享经济、智慧经济、生物经济、服务经济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加快利用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造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模式,促进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4.坚持优化服务。坚持主动服务、效率优先,更好发挥政府在新动能培育中的作用。结合“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事前行政审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变管理为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法规调整、政策支持、标准规范、资源开放等方面政府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创新服务机制,推进重心下移,及时主动解决阻碍新动能释放的矛盾问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
5.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开放共治与防控风险并重,推进以信用管理为基础,以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底线的新型管理模式,为释放新动能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3-5年努力,以先进制造经济、分享经济、智慧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服务经济为阶段性重点的新兴经济业态逐步成为津南新的增长引擎,新旧动能实现平稳接续、协同发力,将津南打造成为新兴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培育一批新兴经济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独具特色的中小企业,建设一批功能完备、配套完善的新兴经济示范基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先进科技成果,聚集一批优质创新创业资源,将科技潜力转化为内生动力和现实生产力。激励新兴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要求的治理体系和模式更加完善,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
二、打造适应新兴经济市场主体的新服务
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市场驱动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府服务方式和监管模式创新,不断提升政府服务的科学性、灵活性和针对性,不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拓展深化制造业新模式、农业新业态、服务业新领域,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若干高端产业集群,加速形成新兴产业与传统优势产业两端发力、两翼齐飞的发展新格局,推动我区经济成功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改进新兴经济准入管理。
深入推进“双万双服”活动,探索实施“政策包+政策服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政策服务“一键直通”、高效便捷,支持新兴经济领域企业发展。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全程网上办理。优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提高便利化水平。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实现市场退出便利化。优先对新业态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消除隐性壁垒,缩短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一号申请”、统一规范电子文件、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数据存储和传输等在行政审批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办事的无缝衔接,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有效的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服务和管理。梳理政府部门及其授权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规定,便利创新创业和企业有效经营。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预约审批,推行网上审批平台与实体政务大厅服务相融合、网上审批和网下服务功能互补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探索试行合并审批,对于具有相互关联、前后置关系的事项进行合并审批,最大限度地压缩企业往返次数和申报时间。落实依法依规审批,实行全过程审批公开,整合优化流程,提高审批办事效率,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推动创业创新服务升级。
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面向新兴经济领域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服务环境。完善政府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机制,变单一的项目申报制和直接资助为包括“后补助”、“后奖励”在内的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成果保护制度,探索在线创意、研发设计、众创众包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新途径。(区行政审批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适应创新发展政策举措的新体系
适应新动能培育的新规律和新趋势,在政策、人才、社保、采购、土地、统计等方面,调整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更好地服务新兴经济发展。
(一)调整完善法规制度。
强化“立改废”协调,对阻碍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提出修改、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办、区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用好成果转化政策。
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切实贯彻国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落实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快打开和拓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整合现有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平台的创新成果和需求信息,充分发挥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津南分中心、高校产业研究院等平台的作用,以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区科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人才激励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完善更具竞争力的吸引激励人才政策。继续实施“千人计划”、“千企万人”和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引进、选拔和培养计划,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相应的支持,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深入实施“一张绿卡管引才”,实现人才服务一点采集、多点共享、全程管理、一站办理。大力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扩大高层次人才数量和质量。探索在机关事业单位设置挂职锻炼岗位,吸引博士、博士后来区合作交流。逐步形成一支具有创新理念、国际视野和勇于实践的青年企业家队伍。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队伍。依托海河教育园及社会力量,促进产业、行业、企业、职业和专业“五业”联动,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做好高层次人才各种奖项申报,不断提高科研转化水平,扩大高层次人才知名度和影响力。(区人力社保局、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就业社保政策。
健全完善适合新产业、新兴态发展的社会保险政策,积极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及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接续缴费政策,允许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通过最低缴费基数3年过渡、免缴个人账户保值费等办法,促进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缴费。(区人力社保局、社保津南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推动新兴经济企业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兴经济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新兴经济领域企业发展。发挥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补助政策作用,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落实企业“杀手锏”、“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补助政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确保企业对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区工业经委、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支持政策,在满足提供公共服务和机构自身运转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加大对初创企业提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依法依规提高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用比例,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中,不得以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资质要求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区财政局负责)
(七)加大用地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用地政策。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 (国土资规〔2015〕5号)相关要求,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新业态以及符合新经济主攻方向的新产业,以“先存量、后增量”为原则,优先安排用地供应。针对新经济发展特点,探索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开发互联网信息资源,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与互联网融合新业务、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探索包容创新审慎监管的新制度
在新兴经济领域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推动从处理具体事项的细则式管理转变为事先设置安全阀及红线的触发式管理。加强协同配合、鼓励多方参与,引导新产业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传统领域管理创新、转型升级。
(一)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
坚持“准入放开、管制放松、底线守住”的原则,进一步破除制约新兴经济发展的体制性藩篱。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急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考虑分享经济特殊性,原则上不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平台企业设置行业准入限制,调整“互联网+”发展的市场准入要求。根据教育培训、健康医疗、交通出行、新媒体等领域的新特征,放宽准入标准,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消除隐性壁垒,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依法对新兴经济领域企业提出环境保护要求,促进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工业经委、区网信办、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运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我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区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均应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予出台或者不得提交审议。(区发展改革委、区法制办、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改变“一刀切”式的传统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促进新兴经济加快发展。推进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受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程序。建立适应互联网传播和用户创造内容趋势的新媒体内容监管机制。支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态探索,发展平台金融、智能网点、银行系“宝”类产品,做好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在大数据、信息安全等新兴经济领域,根据行业和企业申请对处于研发阶段、缺乏成熟标准或完全不适应现有监管体系的产品、服务开展并行研究和监测分析,同步研究科学有效的监管方法。(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经委、区网信办、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计委、区金融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规范市场主体和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示、评价、应用和服务体系,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高效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推进全过程信用管理,健全红黑榜制度,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提供信用融资等激励,对失信者按规定实行限制准入、融资、消费和政府采购等惩戒。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增强信用管理威慑力。(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建立健全新兴经济领域风险预警和分析体系,强化风险处置决策机制,提高对突发风险的快速处置能力。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成熟度及风险评估,及时防控风险。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增强网上技术侦查、新产品检验检测、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全力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构筑金融风险“防火墙”,确保区域经济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新兴经济蓬勃发展的新业态
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柔性化转变,激发新的发展动能,打造新的品牌效应,推动企业从价值传递环节向价值创造环节渗透,加速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我区经济发展原生动力。
(一)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
以智能制造、机器替代、自动控制为重点,着力发展人工智能、激光技术、生物制造和微纳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技术。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和生产模式、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区工业经委、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壮大先进制造经济。充分运用高校科技研发成果,发展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高端制造业,重点壮大信息装备、石油钻采装备等优势产业,培育工业机器人、无人机等新兴产业,提升关键基础部件制造水平,推进企业数字化制造和智能制造能力。(区工业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培育分享经济。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关键设备、制造产能、信息基础设施等生产能力分享;加快促进科研仪器、重大科学工程、科技信息资源、紧缺人才、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分享;积极培育交通出行、闲置空间、教育文化、知识技能、健康医疗等领域生活服务分享。(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经委、区科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发展智慧经济。建设“智慧津南”,实施“互联网+”行动,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津南区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依托与央企中国华录集团以及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深度战略合作,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基础软件等信息技术核心产业,加快培育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创意、网络娱乐等新兴领域,抢占智慧产业市场先机。高度重视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发挥“互联网+”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等重要作用,推动“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加快建设以易华录数据湖为代表的新一代智慧产业,力争建设成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大数据产业聚集地,将津南区打造为天津智谷。(区发展改革委、区网信办、区工业经委、区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发展生物经济。推动生物医药重点领域跨越升级,加快发展医药外包、精准医疗、生物能源、大健康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纳米医用新材料等新产业,支持纳威科技、天津塑料研究所、阳权医疗器械、科密欧等一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区工业经委、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按照“创新突破、智能制造、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制造业发展方向,注重产业关联,推动产业在空间上加速集聚和技术上相互融合,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通过产业转型、改造提升、结构调整等路径,提升发展传统产业。(区工业经委负责)
(三)加快推进农业融合发展。
延伸产业链,拓展多种功能,构建形成交叉融合的农业产业体系。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新价值链。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载体,搭建现代农业研发转化、交流合作、推广示范平台,加强与北京、河北等地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吸引高端农业总部企业入驻津南,围绕现代精品农业、精准灌溉、微咸水养殖、高档花卉、高品质蔬菜、农产品精深加工、良种培育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加大力度研究小站稻、葛沽萝卜、宏程芹菜系列产品的品质提升技术,形成具有津南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不断优化农业结构与布局,构建高效生产、精深加工、现代营销、休闲服务协调发展的现代都市型农业产业体系,将津南区建设成为精品绿色农业示范区、创新驱动农业发展领航区、农业生态旅游聚集区,最终打造成为天津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先导示范区。(区农经委负责)
(四)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全面构建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现代服务经济新体系,着力发展商务楼宇、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等高技术服务。积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物流新模式,提升仓储智能化水平和冷链物流服务水平。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与滨海新区特别是空港、自贸区、保税区的科技互动和产业融合;结合咸水沽、八里台、葛沽、小站的新型商业设施建设,紧密对接教育经济、会展经济、楼宇经济带来的上下游产业,吸纳京津冀地区的优质商务营销类企业,打造津滨之间、天津大道沿线的高端服务走廊。(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新生产要素有效流动的新机制
完善创新各类机制,促进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充分发挥其放大社会生产力的乘数效应,更好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加快建设平台载体。
深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津南分园建设,提升载体平台运营建设水平,到2020年,建立各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家以上。规范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稳步发展,完善众创空间备案制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推动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建立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海河教育园区高校沟通协商合作机制,实现区校无缝对接。实施“研究院+”模式,做大做强中科津南智能产业研究院等科技创新载体,加快科技研发成果转化落地。依托津南高研园,用好海河教育园区教育科研资源,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产业,打造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基地,使之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增长极。(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集创新人才。
坚持“高、精、尖、缺”方向,大力、大胆、大方、大气,以五湖四海、吸纳各方的大格局引进聚集新兴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组织企业积极参加企业家大讲堂、高级研修班等活动,培育领袖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逐步形成一支具有创新理念、国际视野和勇于实践的青年企业家队伍。到2020年,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率先建成人才强区。(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三)优化金融服务。
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5号)要求,激励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新创办企业的投入。充分发挥津南区产业基金作用,对符合投向的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给予支持。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并购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等多种方式,围绕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业、医疗教育、大数据等产业,推动技术研发和科研创新,提升产业转型和体质增效,支持外来企业和本区企业在我区投资项目,支持企业围绕完善产业链条、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并购重组,做优做强。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股权融资力度,运用财政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股改上市挂牌融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数据共享。
根据数据安全属性,依据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落实《津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津南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南政发〔2017〕3号)。2017年底前,建成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并实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互联互通,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格局,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7〕51号),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成全区统一的企业CA电子认证平台和电子印章系统。强化互联网数据与政务数据资源的配合应用,努力在产业互联、行业精细化、精准营销等方面催生更多的新兴经济业态。(区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经委、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新支撑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工作协调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政府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农经委、工业经委、商务委、科委、法制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国资委、统计局、运管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局、法院、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社保津南分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研究解决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具体协调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区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大胆探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效,形成推动新兴经济发展壮大的强大合力。(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
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业企业发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引导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兴经济领域的投入。(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工业经委、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统计调查。
开展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制度研究,落实国家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强化新兴经济数据搜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工作。加强对分享经济等新兴经济活动的核算,科学测算评估新兴经济活动在经济增长、资源节约、劳动就业、收入税收等方面的贡献,开展新兴经济系列分析研究。(区统计局负责)
(四)抓好督促落实。
各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分工,建立任务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实施清单管理,层层逐项推动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动态跟踪,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通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