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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委
来源:区政府办作者:区政府办时间:2017-06-20
  

  津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科技、保护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全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拟订有关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宏观管理全区科技机构,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科教兴区的综合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

  4、负责各种科技计划的申报,实施科技星火、火炬、攻关、重点新产品等计划,引进新技术。

  5、组织专家对重大科技、经济项目进行咨询、论证、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制定高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政策;负责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工程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新品种引进、筛选、培育、提纯、复壮、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提高优良品种的覆盖面。

  8、负责科技成果的培育、认定、筛选、登记、奖励、推广应用工作。

  9、负责本区专利技术的申报、实施等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区科技成果的密级划分、技术定价、科技人员保密审查等管理工作。

  11、负责本区技术市场的规划、建设和技术交易合同的认定、登记等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区信息技术在一、二、三次产业的推广与应用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做好科学技术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工作,做好引进高级技术人才工作。

  14、负责科技进步考核、科技监测、科技统计、科技培训、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工作。

  15、负责本区的科学普及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16、负责管理、使用本区的科技发展基金。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