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及《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贯彻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征收葛沽镇十间房村集体土地0.82596公顷,土地证号:津南集有(2010)第112051000405号,裁余土地面积:36.59455公顷(合548.91825亩),现就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村庄 西至: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十间房村水浇地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津政发[2014]20号)执行,为132万元/公顷,计109.026720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方式和对象 经被征地村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5人,其中,劳动力3人,农转非人口5人,采取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其他内容 特此公告 |
索引号: | BOA01A-1802-2017-05003 | 文 号: | |
主题分类: | 征地补偿;拆迁补偿 | 附 加 码: | 00018472-7/2017-05003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7-09-04 00:00:00 |
主 题 词: | |||
名 称: | 2017-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2017-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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