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建管报〔2017〕108号 签发人:孙晓光
津南区建委关于开展下半年津南区建筑市场
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镇、长青办事处、双新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遏制建筑工程违法行为,不断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所有在建的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检查法定建设程序。检查工程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立项、报建、施工图审查备案;是否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是否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2、检查各建设项目是否落实《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号)的有关规定,施工项目部九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与中标备案的人员相符,核查中标施工项目经理是否落实管理责任,是否存在脱岗、缺岗或未办理变更手续情况。
3、查处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出借企业资质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4、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履责情况。现场人员配置是否与中标备案的人员相符;是否按照程序对总承包单位使用的专业分包队伍和劳务分包队伍资质资格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三、检查时间
1、2017年7月1日至10日,全区所有在施建设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留档备查。
2、2017年7月11日至11月10日,区建委对全区在施的建设工程进行执法检查。
3、2017年11月11日至15日,区建委进行汇总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所承揽项目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建筑市场检查现场提供材料清单》要求,整理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
2、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检查人员要现场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视情节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下达管理的通知》下达《暂停施工通知书》,给予责任单位教育的同时,帮扶指导落实整改。针对存在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无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记入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3、认真做好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检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归纳检查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市场监管工作建议。
特此通知
附件:《建筑市场检查现场提供材料清单》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区建委建管科 杨庆楠;
联系电话:88918101 )
(建议此件公开)